根据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同意枣庄技师学院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函》(枣人考[2021]21号)的批复意见,枣庄技师学院拟开展2021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现公布计划如下:
社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种、等级:
电工:三级、四级、五级
车工:五级
车工(数控车床)三级、四级
汽车维修工:汽车美容装潢工:四级、五级
汽车机械维修工:三级、四级、五级
汽车电器维修工:三级、四级、五级
汽车车身整形修复工:三级、四级、五级
评价方式:理论(机考)、实操考试
理论知识考试:机考,限时9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者合格。
技能操作考核:按工种不同分别采用技能笔试、仿真操作、实际操作(学院实训室)等考核形式进行,限时不少于18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者合格。
三、评价地点:枣庄技师学院(枣庄市高新区祁连路)
四、报名时间、期限:
2021年第一期: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至15日
认定考试:2021年8月23日
2021年第二期: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至5日
认定考试:2021年9月19日
2021年第三期: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至14日
认定考试:2021年10月24日
2021年第四期: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5日
认定考试:2021年11月14日
2021年第五期: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5日
认定考试:2021年12月19日
四、报名条件:
电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髙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満。
车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髙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満。
(三)汽车维修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髙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満。
五、报名手续、报名材料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
(2)认定人员职业(工种)、工作年限证明(打印后需经厂人力资源或劳资部门审查盖章)(附件2);
(3)工作年限承诺书(附件3);
(4)现有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5)学历证书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近期正面彩色照片小二寸2张(3.5厘米×4.5厘米,背面写清本人姓名),电子照片一张(白底,小于20k,jpg格式,身份证号命名)。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632-8698099 手机13563204661
监督电话:张老师电话0632-8698699 13906323272
收费标准:枣庄技师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依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85号),根据服务成本、市场需求和当地经济发展等因素确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
标准如下: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表
职业(工种)名称
| 职业等级
| 认定费(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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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工
| 五级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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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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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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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工、电工
| 初级
|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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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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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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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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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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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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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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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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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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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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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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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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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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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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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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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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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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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所持《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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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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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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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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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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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本工种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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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认定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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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认定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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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前培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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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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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机
构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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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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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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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工作年限证明
姓名: ,身份证号: ,现申请参加_____________职业 职业方向/工种____级职业资格考试,从事本职业工作共 年,工作简历如下:
起止年月
| 单位名称
| 单位所在市(或县)
| 从事何种
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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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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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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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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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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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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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知晓本职业(工种)报考条件、资格审核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本次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工作履历真实,如有虚假,愿意接受被取消申报资格、已参加考试则被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已获得证书则被注销证书数据检索及职业证书资格的处理。
考生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该考生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单位(盖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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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表格内考生、经办人应签全名,单位应盖章,否则不予受理。
2、此证明仅作报考职业资格证书凭据,不作其他用途。
附件3:
承诺书
姓名: ,身份证号: ,学历 ,现申请参加_____________职业 职业方向/工种____级职业资格考试,从事本职业工作共 年。
本人知晓本职业(工种)报考条件、资格审核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本次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学历及工作履历真实,如有虚假,愿意接受被取消申报资格、已参加考试则被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已获得证书被注销证书数据检索及职业证书资格等处理。
承诺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