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枣庄市大(中专)学生创业园管理委员会为学院二级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负责创业园日常事务管理与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承担社会培训鉴定等社会服务功能。
1、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并实施园区管理、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各类规章制度;
2、研究国家对大学生的创业扶持辅助政策,做好有关项目与政策争取与落实;
3、依据园区的总体规划,编制园区年度经济发展计划和中长期经济发展规划,负责园区规划区域内招商引资、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工作及日常管理;
4、负责创业相关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大学生创业指导课程教育、模拟实训等,使学生能不断了解国家最新的创业政策和创业形式,提高在校大学生的综合能力及综合素质;
5、挖掘和树立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先进典型,开展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积极推进创新、创业、创造教育,营造鼓励创业的校园环境,
6、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项目登记与指导,组织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和评审、立项,协助大学生创业项目在工商、税务、人社等部门注册、登记;
7、组织开展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协助创业孵化项目申请各类创业扶持基金,并对成功孵化的项目向社会予以推介;
8、负责做好与枣庄创业大学等有关部门的对接联络工作;
9、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各项政策、法规;提出学院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发展规划并组织落实,形成具有学院特色的继续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体系;
10、负责学院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等继续教育招生计划的申报及实施;统筹、协调、组织和管理继续教育、培训鉴定工作开展;
11、负责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任务。